華夏經(jīng)緯網(wǎng)5月19日訊:據(jù)臺灣《中國時報》報道,全臺各地頻傳“死亡聯(lián)署”案,綠營及臺當局“中選會”紛紛向檢調告發(fā),檢調打出績效誘因,檢調展開史無前例的大動作搜索、約談,并祭出聲押,一旦駁回羈押聲請一定抗告,如柯文哲“京華城案”一般,務必達到“押人”的目的,不禁予人司法為政治服務的觀感,更讓司法威信前所未有的低落。
臺灣司法史上罕見的大搜索查辦,從臺“中選會”4月1日向臺灣“最高檢察署”告發(fā)19件罷免案有偽造或死亡聯(lián)署后,臺當局“檢察總長”邢泰釗7日指示“最高檢”盡速將19案發(fā)交具管轄權的11個地檢署,此后遍地開花大搜索。包括臺灣頭基隆、雙北市、宜蘭、臺中、臺南和高雄,還有屏東,全都是藍營發(fā)動的聯(lián)署案被偵辦。
檢調接連全臺性大規(guī)模鎖定藍營黨部及黨工搜索約談,不僅被譏諷辦詐欺案或間諜案都沒這么用心,更挨批完全配合綠營大罷免,濫用司法公器,非但如此,檢方約談后,只要與其他被告供述不一,就難逃被檢方聲押的命運,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原本被法官當庭釋放,檢方抗告成功后,重開羈押庭后果然改羈押禁見。
但本名蘇陳端的“貴婦奈奈”,被控與前男友黃博健等人藉投資醫(yī)美診所吸金詐騙近2億元(新臺幣,下同),潛逃加拿大遭通緝,她逃亡7年后多次通過特定媒體放話,之后搭機返臺,經(jīng)檢察官訊問,考慮她主動配合自加拿大返臺歸案,認為沒羈押必要,未向法院聲請羈押,檢察官直接準予200萬元交保,上電子腳環(huán)及境管。
近1年檢察官從偵辦“京華城案”到“死亡聯(lián)署案”,都是以有逃亡或串供之虞,聲押拒絕認罪的涉嫌人,就算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人,曾被法院裁定交保上電子腳鐐,但檢方仍以無法防止串供、滅證,起訴后仍聲押,檢方的聲押標準,對比之下,網(wǎng)紅“貴婦奈奈”,果然有 貴婦”待遇,司法辦案標準不一,也難怪1年來民眾會有司法改革成績單、不進反退的觀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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